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12-26 1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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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管的完善,资金存管正在被互联网金融行业积极实践,但还有一个与资金存管同等重要的环节却尚未被提到相应的高度,即投资者教育。
资金存管可以避免平台挪用资金甚至是携款潜逃,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投资者教育则可以提升投资人的风险认知和识别能力,增加投资人的投资安全。一个关系到资金端的安全,一个关系到投资端的安全,都是保障互联网金融安全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的地方在于,资金存管一旦实施即可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堵上平台可以接触到投资人资金的漏洞,相关监管要求比较明确,并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施行;投资者教育却是一件长期付出才能春风化雨的工作,被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监管部门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投资者教育监管刻不容缓。
纵观各个类型的金融市场发展历史,投资者教育通过筛选合格投资人、培养成熟投资人,引导投资人理性投资、风险自担,可以有效避免投资风险超出投资人的承受能力影响到其正常工作和生活,甚至波及到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投资者教育也是各个国家或地区监管机关和自律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传统金融行业已经形成了健全的投资者教育体系,一行三会对投资者教育都制定了完善的监管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内部也形成了一套投资者教育自律规范,投资者教育已经成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和常规性的工作,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功不可没。
而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投资者教育相关监管有所欠缺,行业企业这方面的自觉性普遍不高,投资人对互联网金融的知识、法规、历史了解甚少,风险意识不强,或者是盲目入市,或者存在博傻心理,投机色彩严重,投资理念缺失,很多人面对高息诱惑,甚至不惜拿着养老金、购房款、结婚资金甚至是借钱去投资,一笔投资出现风险,不仅影响到投资人的正常生活,还很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社会事件。
庆幸的是,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已经开始重视。去年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中,在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提到了“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随后公布的“网贷管理办法”第三章“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中也提到,“持续开展网络借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引导出借人以小额分散的方式参与网络借贷,确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贷风险。”
在些基础上,建议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投资者教育调研,尽快制定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教育专项监管要求,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提高投资者教育在监管要求中的份量,将投资者教育作为考核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门槛性要求之一,督促平台重视并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
2、参考传统金融业投资者教育机制,结合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特性,加快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制定可以量化的投资者教育要求;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在互联网金融协会下设投资者教育专业委员会,定期组织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教育活动;
4、引导互联网金融平台持续开展相关领域的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的社区、线下的交流活动,建立互联网金融特色的投资者教育自律体系;
5、尝试成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教育示范基地,可以设在行业协会,也可以设在投资者教育工作优秀的企业,通过榜样的力量推动行业普遍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在未来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教育规范化的过程中,理财范也非常期待与监管部门进行交流,为行业投资者教育的规范发展、为行业秩序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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