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第一批“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简称“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于近日开始启动。
“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引进长期项目非华裔外国专家。外国申报专家须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并于2011年1月1日之后来华工作,年龄可放宽到65岁。引进的外国专家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据《通知》,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中央在京单位,由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国专家局,经省(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