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英国) 发表于 2017-5-20 12:45:36

希望小龟龟客服可以起到它的作用,不要形同

希望小龟龟客服可以起到它的作用,不要形同虚设。
我之前发表在小龟龟相亲档的文章,在广大读者阅读后,起到了很大反向,也有很多人积极踊跃的参与交流互动。在文章中我最后声明,文章仅限个人思想,不代表大众。大家给予的回馈和建议,我还是比较虚心接受的。但其中的恶意留言,就让人特别的厌恶。毕竟大家都是接受过教育的人,恶意诬陷和胡编乱造就显得过于低俗,素质差劲了。
其中某人的留言就可以体现出他长期以来的素质和教养,对于他表现出的法盲的状态,我估计他没出过国或者没有接受过良好的素质教育。
他严重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恶意诬陷罪,本来想通过小龟龟客服来提醒他这一错误行为,结果打了三天电话,无人接听。希望小龟龟这样一天天变优秀的网站可以注意到这一点。
以下,普及一下恶意诬陷罪的内容。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立案标准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希望好的网站可以维护它的秩序,对于诬陷他人,尤其是家长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他随意诬陷你们的家长,诬陷你们,满口胡言乱语,你们又会怎么样?

(以下,为三天的通话记录和诬陷本人与本人家长的截图。)








陈龙(英国) 发表于 2017-5-20 12:47:13

打了三天的客服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陈沉(美国) 发表于 2017-5-20 13:40:38

陈龙魔性爆发的时候,他会跑到大街上,窥视穿短裙的女孩,偷拍,跟踪女孩,陈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六岁那年陈龙的爸爸因为强暴女孩被抓,小陈龙从此厌恶所有漂亮女孩在他眼里,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陈龙骚扰一个女孩12年,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暴力对待台湾女友,台湾女友中断学业跑回台湾,陈龙追到台湾,陈龙发泄的方式就是撞车,咆哮。骂人,可怜的陈龙,因为爸爸的过错,承担了不该承担的东西,说脏话,骂人,都是陈龙自卑的体现,单身,让他更加进入了这个魔咒,现在的陈龙,喜欢在网上发泄他带自父亲的魔性,脏话是他发泄情绪的出口,侮辱女性,是他快乐的源泉,这样的陈龙,你们喜欢他妈

威廉(SWISS) 发表于 2017-5-20 18:54:24

陈家人不打陈家人!陈家拳不打陈家脸!

陈沉(美国) 发表于 2017-5-20 23:02:28

威廉(SWISS) 发表于 2017-5-20 1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陈家人不打陈家人!陈家拳不打陈家脸!

笔名 笔名 别当真 真真假假 假假真真 人生当如此 当如此

陈龙(英国) 发表于 2017-5-22 00:23:42

威廉(SWISS) 发表于 2017-5-20 1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陈家人不打陈家人!陈家拳不打陈家脸!

不配姓陈,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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