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昌(韩国) 发表于 2013-4-27 19:29:59
不能了,看到就是心痛王汝昌(韩国) 发表于 2013-5-2 20:02:44
<div class="quote"><span class="q"><b>玛轲</b>: 痛过也是辛福的回忆呀,</span></div>这回忆的幸福 只能自己享受王伟桦(英国) 发表于 2013-5-3 06:29:33
对于我而言是不能的。。。。孙春华(韩国)(0级持证会员) 发表于 2013-5-10 08:27:55
虽然现在还没明白,不能理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不同的答案吧刘金玉(马耳他) 发表于 2013-5-14 00:56:10
可以的,但是要看相爱程度和分手理由孙春华(韩国)(0级持证会员) 发表于 2013-5-14 13:30:37
<div class="quote"><span class="q"><b>刘金玉(马耳他)</b>: 可以的,但是要看相爱程度和分手理由</span></div>感觉应该是这样吧孙春华(韩国)(0级持证会员) 发表于 2013-5-14 13:30:37
<div class="quote"><span class="q"><b>刘金玉(马耳他)</b>: 可以的,但是要看相爱程度和分手理由</span></div>感觉应该是这样吧唐晓扬(日本) 发表于 2013-5-14 14:20:06
我的原则是分手了就不要再联系了,当然希望他能幸福,不过既然喜欢过看到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心里总会有点不舒服吧。除非你有足够的幸福做金刚护体,哈哈<img src="image/face/22.gif" class="face">。再说跟他当朋友说话难免会提到过去,那样岂不是很暧昧,如果还有留恋想留机会就做“朋友”,不想就彻底拜拜,见面打声招呼倒无所谓,不至于老死不相往来<img src="image/face/16.gif" class="face">刘金玉(马耳他) 发表于 2013-5-14 14:27:04
<div class="quote"><span class="q"><b>孙春华(韩国)</b>: 感觉应该是这样吧</span></div>其实还是分手理由很重要吧。双方都稍微通情达理点,某些共知的理由是可以不影响以后的交往的,不要用一些扯淡没有个人主见的理由作为借口就好了。刘金玉(马耳他) 发表于 2013-5-14 14:27:04
<div class="quote"><span class="q"><b>孙春华(韩国)</b>: 感觉应该是这样吧</span></div>其实还是分手理由很重要吧。双方都稍微通情达理点,某些共知的理由是可以不影响以后的交往的,不要用一些扯淡没有个人主见的理由作为借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