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讨论!]海归回国投资创业被无良商人恶意欺诈,望兄弟姐妹多多关注!
<DIV>大家好,我于2010年毕业于韩国中央大学经营系研究生学院,</DIV><DIV>虽然在韩国8年期间,自己的赴韩整形翻译事业已小有成就,</DIV>
<DIV>但出于对故乡和家人的眷恋,仍然在2011年3月,怀着自己的理想回到河南郑州发展。</DIV>
<DIV>刚到郑州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当地一个比较知名的整形美容诊所的负责人冯女士,</DIV>
<DIV>我与冯在经营理念上还是比较能达成共识的,</DIV>
<DIV>于是2011年12月24日签订了合伙协议,双方共同投资了一个医疗美容诊所,</DIV>
<DIV>签订合同之后,每次我都如约将投资资金打入共同账户。</DIV>
<DIV>就在店面装修完成的第二天,她突然跟我说经营战略发生改变,她不准备合作了,</DIV>
<DIV>我投资的将近30万人民币出去装修损耗,只退还我9万人民币就赶我出局,</DIV>
<DIV>她把店面所有的东西一手接了过去,</DIV>
<DIV>就在她接手第二天就让她旗下另一个品牌进驻我们共同装修的店面,</DIV>
<DIV>我请了律师,</DIV>
<DIV>律师说她属于单方面违约,应该全部返还我投资的资金,</DIV>
<DIV>我已经上诉到金水区法庭,</DIV>
<DIV>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发现以下几点,不知是否可将冯定性为恶意欺诈,</DIV>
<DIV>请同是海归的兄弟姐妹,能够用一颗同情之心帮我出出主意:</DIV>
<DIV>1,我们共同账户,只有我一个人的入资记录,她从来就没有打进去过钱,是否可以说明整个店面的装修实际都是用的我一个人的钱,她根本没有出资?</DIV>
<DIV>2,在还没有营业的前提下,店面刚装修结束,就以经营战略改变为由强迫合作终止,是否可认定为单方面毁约,应把我投资的30来万人民币入数归还?(店面她已经一人占有)</DIV>
<DIV>3,通知我停止合伙的第二天,她旗下另一个品牌就进驻到我们的店面,把我们的名字改为另一个名字,并哄骗我的朋友以200万现金入股,朋友推脱说没有这么多现金,她没有得逞,这样来看,她赶我出局是否是有预谋的?</DIV>
<DIV>4,店面装修的施工队是她的员工,从来没有装修支出清单,每次我要都说让我信任她就可以了,而且管账的会计也是她的人,她这么以大欺小,从法律上是否可以帮我取得公道?</DIV>
<DIV>5,有人说我们属于合伙经营,合伙终止的话,应该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承担损失,但是是她单方面执意毁约,难道也要让我承担损失?</DIV>
<DIV> </DIV>
<DIV>我现在已经向法庭呈交了她单方面执意毁约的电话录音,她把我的店面改成另一个品牌的现场录像,我入资的证据,合伙协议书原件,这些她也都承认是真实的,但法院的态度很不明朗,让我觉得讨回我全部的投资款有点悬,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哦!!</DIV>
<DIV> </DIV> 本来海归回国创业,我们政府是大力支持的,而且可以提供很多扶持政策,<br />
没想到刚回国就碰到这样的事情,<br />
真的是对我打击好大,<br />
感觉在国外呆久了,<br />
回到国内都被他们当傻子一样欺骗,<br />
利用我们的信任骗我们的钱,<br />
他们怎么做的出来? 希望其他的海归,在决定回国发展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br />
也许你已经离开了很久的祖国人民没有你印象里那么善良,<br />
政府的大力支持也许就是一句空话,<br />
国外这样的事情还是非常少的,即使有,政府也会给你一个公道,<br />
在中国不是公道的天下,<br />
是那些当地权贵的天下,<br />
回国创业,一定要擦亮眼睛!! 对方是单方面毁约应返还你的全部入资金额,一定程度上还要承担她单方面毁约行为对你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制国家,既然你上诉到了法庭,证据确凿的话应该没有问题,海归中有很多学法律的,可以帮帮忙! 不行就曝光!媒体的力量是无穷的! 你入资了将近30万,只给你9万就想赶你走,<br />
她的做法太让人无语了,简直就是强盗行为!<br />
只让她退投资款太便宜她了,<br />
这种人,<br />
就应该像楼上说的,<br />
曝光!<br />
让媒体,网络彻底把她的阴暗面暴露出来,<br />
她旗下还有什么品牌?<br />
这样的品行,就要让她身败名裂! 钱不多,但行为着实让人可气,<br />
官司要坚持到底,<br />
绝不妥协,<br />
你的官司很有代表性,<br />
我也有海归朋友回国投资受到不良商人的欺诈,<br />
应该讨回公道! 她的全名叫什么?旗下有什么品牌?说出来,我们帮你在网络上曝光她的无耻行为! 曝光 曝光!支持曝光欺骗我们海归的无良商人! <div class="quote"><span class="q"><b>张朝阳</b>: 不行就曝光!媒体的力量是无穷的!</span></div>我也是这么打算,虽然合伙事业没有开始营业,就以她单方面撤出夭折了, <br />
但还不想做的太绝,一切等结果再决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