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冲(澳洲)(15级持证会员) 发表于 2011-11-4 12:53:54

亲爱的同学们,
2011年11月11日是百年一遇的“世纪光棍节”,很多同学都强烈要求协会在这一天组织一次party,让仍然大家能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同时也希望自己能够在party上遇到另一个他(她)。由于协会刚刚举办完万圣节party,此次“光棍节”活动本不在计划之列,但是在之前微博上进行的民主投票中,有90%以上的同学都强烈要求协会举办此次活动,鉴于大家的强烈愿望,我们临时决定举办此次活动。由于时间比较仓促,此次活动只在北京总部举办,其他城市的同学请多多包涵!
很多同学向我们反映,回国之后遭遇“人脉断层”,身边缺少朋友,更是很难遇到情投意合的异性朋友,希望协会能够多组织活动,帮助大家认识更多的朋友。一些同学也表示希望能够遇到跟自己背景经历类似的男女朋友,将来会有更多的共同话题。也许这些就是大家对此次活动期待如此之高的原因。
本次活动是继上次“七夕情人节”party之后的第二次单身聚会,上一次单身party我们举办的非常成功,事后调查显示98%的同学都非常满意,很多同学都结识了非常不错的朋友。但是由于此次活动准备比较仓促,协会管理人员也是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抽时间组织的,所以大家不要期望太高,如果办的不好还请大家多多谅解。为了不让活动变俗,我们不加入任何相亲环节,大家在一起自由交流、参与游戏就行了。

欢迎携带朋友,但是请勿把素质不高,喜欢说三道四,令人讨厌的人带入我们的队伍!

本次party参加人员主要为海归协会会员以及一些国家部委的青年员工,相当和谐的一个群体,所以请大家不要拘束,如果自己有才艺特长,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安排表演,-为活动增色!

请有意向为本次party提供奖品赞助(红酒、猎头、珠宝等)的公司或者个人尽快和我们联系。

一、请所有参与人员请事先准备一个小礼物,10元左右,不要太大,最好作上记号!
二、我们计划将在2011年11月11日晚11时11分拍摄大合照,让历史记住这一光荣的时刻!
三、本次活动主要为单身的会员举办,请已婚的会员回避!

【活动主题】

百年一“遇”!

【活动口号】

紧跟协会走,单身全没有!

主办:海归协会中国海归网

时间:2011年11月11日(周五) 20:00以后开始入场; 24:00 结束

费用:150元/每人(包括所有费用,无需其他消费)

地点:俏江南(丰联广场店) (外交部旁边,包全场)

地址:朝阳区 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4层

联系人:林熙(会长) 15010116910   Hammer(副会长) 13683058317
(请事先查好路线,交通很方便,我们特别忙,尽量不要给我们打电话问路)

公交信息: 地铁2号线 朝阳门站A口出,过天桥即到。

停车信息:丰联广场下面有大量停车位,地上地下都有,尽量停在地上,party结束走的时候估计都没人收停车费了。

现场提供各种精美点心、酒水等(非晚餐)。

【特别感谢】
特别感谢姚刚、张飞所在公司“嘉曼丽婚礼策划”提供的全程影像及现场服务!
特别感谢王笑天同学和“陶子孕爱摄影”为大家提供的总价值8000元的摄影套餐卡及代金券!
特别感谢于兴亮同学携北京卷烟厂中南海“蓝色风尚”赞助的电子体重秤、沙滩椅、保温杯、乐扣杯等奖品!

。。。
更多赞助请大家帮忙联系!

【注意事项】
1、请所有参与人员请事先准备一个小礼物,10元左右,不要太大,不要太贵,最好作上记号,到时候会随机交换礼物,拿到对方礼物的说明比较有缘哦!(可以是自己的创意物品,实在没有就找个纸条,上面写一句话也可以)
2、本次party部分场景将使用新浪微博对全球会员直播,请参加不了的同学关注协会的微博,共同感受我们的喜悦!
3、协会微博地址:http://weibo.com/1780785364   
4、活动费用若有结余将划为协会管理运营费用,对价格有异议者请勿参加。
5、请大家现场自觉交费,可以携带朋友参加,谢绝素质不高者。
6、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7、由于每次聚会都是协会同学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所以不可能太专业,有欠缺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谅解。
具体活动形式根据报名人数再定。

海归协会“七夕情人节”party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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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卓明(美国) 发表于 2011-11-4 14:26:07

哈哈,其实有时一个人挺好的!

朱峰(德国) 发表于 2011-11-4 15:14:32

臧卓明(美国): 哈哈,其实有时一个人挺好的!不是一个人好不好的问题。。。这个感觉有点怪。。。

臧卓明(美国) 发表于 2011-11-4 15:19:15

是避避风头。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没面子吗!

沈晓冬(澳大利亚) 发表于 2011-11-4 16:14:02

又错过一活动,愁死我了

海宸 发表于 2011-11-4 16:45:25

我就只能支持了,不能参加了。

海宸 发表于 2011-11-4 16:45:38

因为我有了嘛。

朱峰(德国) 发表于 2011-11-5 20:43:43

臧卓明(美国): 是避避风头。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没面子吗!哈哈,这说法不错~~

若愚(uk) 发表于 2011-11-7 09:33:39

好期待认识大家哦!

马圣楠(法国) 发表于 2011-11-7 10:07:43

ai,就这么赤果果地将上海同仁抛弃了。。。。。image/face/1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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